“长江湿地司法保护”联合调研小组到石首法院调研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建设工作
6月1日,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利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余耀军带队,到石首市人民法院新厂人民法庭调研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建设工作。石首市人民法院领导陈萌、彭晓琴、谭康陪同调研。
调研小组现场查看了新厂人民法庭立案大厅、审判庭、科技法庭、接待室、调解室、办公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详细询问了法庭人员配备、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表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体制的打造首先应明确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导,打造生态保护的精品案件,讲好法庭生态环境保护的故事。在提倡生态环境保护的时代,充分利用“天时地利”的条件,保护生态、保护长江、保护国宝,与辖区村委会、社区及学校等组织建立合作机制,手拉手共同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利红指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不能忽视人民利益,应平衡人民利益与环保工作,让老百姓从环境保护中获益,从而带动环保。同时应大胆创新,要创新利用技术手段,通过生态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等方式为环保案件的裁判提供依据;要创新保护机制,通过法检联合、多方协作,探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