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独任审判 落实办案制度
3月28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石首市人民法院院长毛华庆独任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首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第三审判庭开庭。
据悉,司法改革后,石首法院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化、常态化,今年已审理案件40余件,很好地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给全院干警树立典范,有效提升审判质量,同时也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