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账户空空”到“债务清零” 看法官如何“一招”巧解“三角债”

发布时间:2026-04-16 点击数量:700

执行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但面对基层实际情况,有时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何既保障当事人权益,又兼顾基层稳定与企业生存?近日石首法院通过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执行,给出了务实而温暖的答案。

账户空空,如何破局?

湖北某公司与石首市某村委会A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后,村委会A未按期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村委会A的资金存放在乡镇财政专户,但账上余额远远不够执行标的。如果直接冻结扣划,不仅申请人难以尽快拿回钱,村委会的正常运转也可能受影响。

深挖线索,牵出“三角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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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资金缺口,执行人员没有止步于“查、冻、扣”的传统三板斧,而是多次奔赴村委会A实地走访,深挖财产线索,终于摸清一条关键线索:湖北某公司控股的某农业公司,正拖欠石首市另一村委会B一笔承包费,金额与本案执行标的大致相当。这样一来,就形成一条典型的“三角债”链条:村委会A欠湖北某公司工程款;湖北某公司控股的农业公司欠村委会B承包费。若机械执行,只会让债务僵局持续,各方都难解困。

转换思路,一揽子化解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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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经过深思熟虑,跳出“非冻即划”的思维定式,提出“债权转让+债务抵销”的新思路:用农业公司应付给村委会B的承包费,抵偿村委会A欠湖北某公司的工程款。引导各方在不增加额外现金流压力的情况下,一次性打通债务闭环。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将方案告知申请人湖北某公司,并详细释明了法律依据与操作路径。湖北某公司高度认同,表示此举为最优解。最终经法院多方协调,湖北某公司、村委会A、村委会B及农业公司达成协议,一致同意通过抵销方式清偿债务,湖北某公司也自愿放弃了部分款项及利息。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结案申请,对法院的创新举措表示高度认可。

一案了、多案消,从源头化解矛盾

协议签订后,本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人权益得到实现,村委会也能照常运转。更值得欣慰的是,由于本案圆满解决,村委会A此前另案起诉湖北某公司工程质量问题的案件,也主动撤回起诉。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纠纷,在执行阶段就提前化解。

“执行工作不只是一笔笔款项的强制划转,更是一次次传递司法温度的社会治理过程”本案的执行法官表示执行,是智慧也是温度。石首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机制改革,鼓励干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大胆创新,用执行方式的“多样化”“创新化”换取人民群众的“利民化”“满意化”,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