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涉诉绿色通道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石首市人民法院出台《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司类、金融类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完善中小投资者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成立公司类、金融类纠纷调解速裁团队,开通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件立案、审判及执行全过程中六项绿色通道,建立中小投资者涉众型纠纷示范裁判机制,确保此类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手续完备的案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的立案审核、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移交相关审判执行部门等工作。
建立保全“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实行优先保全。加快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审查,完善保全风险评估,灵活采取保全措施。
建立多元化解“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一律引导先进行诉前调解,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畅通司法确认渠道,快速高效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及时立案。
建立电子送达“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安排专人进行送达,能够采用电子送达的,优先采用电子送达。
建立审理“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严格按照“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工作要求,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进行审理;当事人要求调解的,保护中小投资者速裁团队于当事人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当事人要求不进行调解的,优先安排开庭审理;对开庭审理后调解不成的,及时做出判决。
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时应尽量缩短指定履行期间,努力快速实现胜诉方权益。
六项绿色通道的开通为中小投资者提供集约式、一站式诉讼服务,让中小投资者“少跑腿”“快办理”,实现“快立”;降低维权成本,提高送达效率,提升诉讼便利度,实现了“快审”;执行程序的快速推进,回应了中小投资者的关切,努力快速实现胜诉方权益,实现了“快执”。下一步,石首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升中小投资者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