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六届荆州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5-07-31 点击数量:1891

根据荆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920日至1231日,荆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2025年3月3日,荆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聚焦问题,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陈萌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敏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监督落实。

   (二)扎实部署安排,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定期就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好统筹结合,巩固成果。院党组聚焦工作重点,注重做好结合文章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相结合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在法院落实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

问题1“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干警思想教育,引导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忠诚履职尽责。组织全院干警就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各党支部开展了“司法为民、如我在诉”大讨论。执行局组织干警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我院2025年1-5月立案1200件三是加强网络拍卖流程监管,已安排1名执行干警对执行网络拍卖流程进行把控,特别是加强对拍卖标的物的前期核实。四是对1起执行网络司法拍卖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人员给予了追责问责。

问题2:促进基层治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审判业务部门干警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建议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我院已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1份综合类司法建议。

问题3:多元解纷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院与石首市矛调中心的诉调对接,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受理、司法(局)调解”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截至5月31日,我院立案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13.7%。二是在石首市综治中心入驻诉调对接团队,实行法官+书记员模式,力争案件快审快结。截至2025年5月31日,我院移送石首市矛调中心案件101件,成功调解39件。

问题4: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缺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我院已明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我院已制定《石首法院“抬升营商环境标杆 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方案(试行)》。三是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嵌入数字审判系统,并全面落实,2024年石首法院“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获全省通报表扬,评估率100%。围绕降本增效,针对简易程序的完善及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及案件流转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及实施细则,不定期调度,尝试进行了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立案费改革,并将长期坚持。四是“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被省营商办确定为2025年度全省重点领域改革(先行区创建)项目。

2.责任意识不强,推动审判高质量发展有落差。

问题5: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官队伍业务能力培训,截至目前,我院组织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上级法院关于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业务培训共计27场。二是关于2024年度发改案件,我院召开审委会对发改案件进行研讨。三是开展法官沙龙“菜籽团”活动,组织开展案例讨论,交流审判业务。四是对巡察反馈的发改率较高的员额法官给予了提醒谈话处理。

问题6: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送达文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促进办案流程规范化制定《民事一审书记员手册》,组织各审判业务部门干警进行学习。二是加强法院内部评查把关,持续发挥案件评查小组的初评自查作用,按季度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1起案件文书送达人员给予了提醒谈话处理。

问题7: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审判业务部门干警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进行了学习,严格按照要求,由业务部门向审管办提交申请,审管办再随机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审。二是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台账,按季度进行通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书面检查处理。

3.服务群众意识不够,执行工作存在短板。

问题8:执行质效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牵头,其他执行人员配合,开展终本清仓行动。二是成立了执破融合团队,召开执破融合会议,总结分析前期执破融合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三是检察机关对院近两年终本案件卷宗进行了调取,截至目前,未收到问题情况反馈。四是组织执行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进行了学习。五是加强对终本案件的管理,将终本案件纳入阅核范围,案件终本必须合议庭评议分管领导阅核后才能结案。六是制定《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监管的规定》。七是截至6月23日,院执行完毕率为41.57%,优于参考区间上限。

问题9:执行环节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要求执行干警规范执行行为。二是对相关人员给予了书面检查处理。三是安排1名执行局干警为案款管理员,进行执行款项审核、发放管理。四是制定《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规定》。五是关于干警借支问题,已进行核查、整改。

问题10.推动首执工作缺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6月23日,我院执行完毕率为41.57%,优于参考区间上限。2025年1月,我院执行局开展了一次荆楚雷霆2025专项行动。5月,开展了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已发布多起悬赏公告。二是截至目前,执行局已拘留拘传被执行人47人次,今年9月执行直播活动将正常开展。

问题11.化解“执行难”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公安局驻法院拒执犯罪侦查联络办公室”作用,召开了打击拒执罪联席会议。二是强力推进办理拒执案件。三是实行每周三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

问题12.扣押财物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二是建立石首法院扣押财物台账,由1名执行干警专人负责扣押财物登记及相关管理工作。三是向执行干警强调,要求执行案件承办人与扣押财物登记管理人员及当事人之间要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并附卷。四是制定《石首市人民法院扣押财物管理规定》。五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提醒谈话处理。

4.危机意识不足,信访化解工作成效不佳。

问题13.信访化解率不高。

整改情况:是认真落实《湖北法院信访案件评查和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两会一签”。二是院党组召开信访工作例会,督促协调信访案件办理,提升信访化解率。

问题14.“有信必复”工作部署拖拉、落实敷衍。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台账式管理,对信访案件分类登记录入,当日接收当日交办,明确责任部门及办理时限。二是安排专人盯网,院信访办安排1名信访工作人员每日盯网,分析信访态势,对可能超期办理的案件及时督促承办人员办理。三是进一步强化干警思想认识,组织全院干警就《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有信必复”促进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的意见》进行了学习。四是对负责信访件系统录入人员给予了提醒谈话处理。

5.意识形态重视不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15.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每月就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院党组召开了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二是为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制定《石首法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流程管理机制》。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2024年度党组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四是对各基层人民法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

问题16.舆情风险防范化解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业务部门就《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工作指引(试行)》进行了学习,强化判后答疑工作,减少舆情发生。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舆情及时报告和舆情隐患月报告制度,定期开展网络舆情及上访舆情风险点排查。三是加强法院宣传工作,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讲好法院故事,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阵地,开设“小鹿说法”“执行亮剑”“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护营商”等专栏,传递司法正能量。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问题17.院党组日常教育监管不够,少数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知法犯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警的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干警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省纪委监委关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进行了学习,各支部干警作了学习笔记。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进行了庭审旁听,集中观看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之《风腐同查同治》。党组书记、院长向全院干警讲授了廉政党课,并带领干警赴荆州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三是在全院范围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对在纪律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问题18.“三个规定”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思想认识。院党组及各党支部分别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活动等载体,就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强化督促引导,坚持每月底提醒全院干警及时登录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就相关信息进行填报。三是制作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示卡,向全院干警进行发放,方便查阅学习,及时警示提醒。

问题19.“一案双查”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规范“一案双查”办理流程,院党组及执行局干警分别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部门会议,就上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一案双查”的办理规范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2025年以来,我院执行局按规定办理了“一案双查”案件。

2.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

问题20.诉讼费收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收诉讼费案件进行了收缴,完成了整改。二是组织各业务部门干警就我院关于“胜诉即退费”工作的规定进行了学习。三是我院对诉讼费退费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无法联系的当事人,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公告予以公示。

问题21.司法救助保险未规范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在党组会形成决议后再签订保险合同,规范司法救助金的使用。二是立案庭组织部门干警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会上着重学习了司法救助保险规范使用的相关文件精神。

问题22.超标准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就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二是完成了对退休干部超额发放的慰问金的清退。三是向退休老干部开展了政策释明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提醒谈话处理。

问题23.执行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执行局已经安排1名干警为案款管理专员,对滞留案款进行通报,督促案款及时发放。二是制定《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规定》。三是将对不明滞留案款交公证处提存管理。

3.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问题24.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干警就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针对法院日常水电、空调、门锁等零星维修,严格要求填报《石首市人民法院小型维修申请审批单》,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针对大型的修缮工程,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做到先采购后施工。针对日常办公用品采购,通过询价方式,从多家供应商中确定一家。三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提醒谈话处理。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有弱项。

问题25.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书面向中共石首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请示成立中共石首市人民法院离退休老干部第二支部委员会,目前已成立,并明确了支委。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石首市人民法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问题26.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机关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二是院机关第一党支部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之间互相指出了问题,切实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制定《石首市人民法院红旗党支部评选办法》。

2.干部使用不合规。

问题27.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部门副职的超职数配备问题整改。二是院党组就湖北省基层法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具体要求进行了学习。

问题28.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任职满5年的重要岗位庭长轮岗交流。二是建立了现任庭长任职时长台账,完成了问题整改。三是制定《石首市人民法院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

问题29.回避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就《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二是我院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制作成卡片,并向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了发放。

3.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

问题30.石首市法院50名退休干部未纳入出国(境)备案人员管理,巡察发现22名退休干部出国(境)证件未交单位集中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将50名退休干部全部纳入出国(境)备案人员管理,已完成证件交单位集中管理整改。二是组织全院干警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学习。三是我院制作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宣传册,向退休干部进行发放。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31.2022年10月,荆州市审计局对石首市法院进行审计,指出诉讼费应退未退问题。巡察发现,石首市法院对此问题整改不彻底,反弹回潮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荆州市审计局审计反馈的诉讼费退费整改。二是强化诉讼费退费整改督办,我院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院长在会上听取各业务部门关于诉讼费退费情况报告,并就诉讼费退费工作进行了强调与督促。三是组织各业务部门就我院关于“胜诉即退费”工作的规定进行了学习。四是我院对诉讼费退费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无法联系的当事人,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公告予以公示。五是对存在诉讼费退费问题“反弹回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穿落实上级党委和法院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将全面从严治院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全过程,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坚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司法作风向好。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视同完成需持续整改以及未完成的整改问题,重点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整改经验,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6-7896758;邮政信箱:石首市建宁大道582号;电子邮箱:853089186@qq.com。

 

 

中共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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