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无钥匙启动致2岁女童重伤 谁担责?

发布时间:2019-03-29 点击数量:469

    科技本是为了让人们的生活更便捷,可若是使用不当,有时也会成为安全隐患。石首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与电动车“无钥匙启动”功能有关的产品责任纠纷案。

    原来,原告唐某的祖父曾在石首某车行购买某品牌电动车供日常使用,2016年9月的一天,唐某祖母骑电动车到家后,随手将电动车停放在家门口,原想着车钥匙在自己衣兜里,不会出什么事,可当她再次出门时看到的一幕,差点让她把肠子都悔青了。两岁的唐某贪玩爬上了电动车,无意中握住了电动车把手,电动车突然启动往前窜,唐某倒地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明明车上没有钥匙,为什么电动车却启动了呢?原来,这辆电动车具有“免钥匙启动”功能,而唐某的祖母对该功能认识不足,认为电动车只要拔下钥匙即可停车断电,从而酿成了这出惨剧。

    因该电动车的生产厂家未在说明书中对该功能进行说明,也未在产品上对该功能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警示,唐某的代理人将电动车厂家和电动车行诉至石首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用等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该案经过一审、再审,法院判决,涉案电动车产品警示说明方面的缺陷使该电动车具有不合理的危险,足以构成产品缺陷,被告电动车厂家应承担事故80%的责任,被告电动车行因对电动车缺陷没有过错而不应承担责任,原告唐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应尽的监护责任,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事故20%的责任。

    在该案再审过程中,唐某也接受了第二次手术,实际产生的治疗费已经超出了此前一审鉴定确定的医疗费用15000元,因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经承办法官释明,唐某另行向石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动车厂家支付超出此前判决确定的治疗费用。这起案件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电动车厂家再赔偿唐某各项损失121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