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发布时间:2023-04-10 点击数量:483

为贯彻落实湖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要求,进一步实现“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工作目标,石首法院立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以降本增效为核心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四条工作举措,现公布如下:
    一、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持续抓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必要为原则,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力戒程序空转。
   
二、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机制

完善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优先为企业诉讼提供现场立案、跨域立案、查询咨询、材料转收等服务,做到涉企案件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当日移交。

三、降低涉案企业维权费用

破产确认争议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不再缴纳诉讼费用,积极引导管理人选择免费平台进行公告、拍卖等,进一步降低收回债务所需成本。

四、持续提升案件审判效率

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有效压缩诉调对接、委托司法鉴定、评估等流程的办理时间和各环节周转时间,促进加快办案节奏,提升办案效率。

五、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繁简分流机制

鼓励支持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前移端口,参与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积极融入市委领导下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引导人民群众和企业选择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方式和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细化诉讼案件识别标准,科学配置审判资源。

六、强化破产案件审理

开展破产案件攻坚行动,对破产积案进行清理。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促进“僵尸企业”及时出清。

七、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深化法院与政府、检察院协作配合,研判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案协调,统筹协调合力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财产接管、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费用保障、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问题.

八、规范民商事案件财产保全

加强保全措施的必要性与适当性审查。准确估算和确定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合理确定被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期限及保全方式,尽量采取能够继续发挥被保全财产价值的措施,在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双方利益。
  
九、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依托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跨区域合作与保护机制,加强与辖区市场监管、公安、检察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加大与辖区兄弟法院合作力度,探索建立共享法庭,开展互助送达,实施联合培训和普法宣传,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保护效率、保护质量。

十、努力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

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及时、高效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一、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

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涉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及时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屏蔽失信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推送,或向被执行人出具书面信用修复证明。

十二、拓展延伸创新试点工作

    持续推进“胜诉即退费”改革,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在2个工作日内由承办人提交网上退费申请,将胜诉方预缴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向其指定账户退还。积极推进先行改革事项创建,推动入选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名单。

十三、助力企业防范风险

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立院领导分包企业和调研走访涉诉企业机制,面对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十四、全面接受营商环境工作监督

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律师等监督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及时报告审判执行、多元解纷、营商环境等工作,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